日莲正宗在多起“索讨寺院”诉讼中败诉
日莲正宗在多起“索讨寺院”诉讼中败诉
日莲正宗(此後略为“宗门”)起诉日莲正宗改革同盟的山本辰道住持,要求他交让岩手县釜石市的常说寺。宗门由一审开始便败诉连连──他们的要求在初审时被拒绝,上诉又在二审时遭驳回,连最终的上诉也不被最高法院接受。最高法院的第三小法庭是於2004年1月29日驳回了他们的上诉的。
宗门也在另外两个相同的讼案中败北而归。其中一个是对忧宗护法同盟的中岛法信提出的。中岛是名古屋妙道寺的主持,诉讼要求他交出该妙道寺。在一审与二审都落败的宗门上诉至日本最高法院,却於2004年1月24日被驳回,所求的完全遭到否定。另外,宗门在要求改革同盟的神奈川大经寺的渡边慈济交出该寺院的诉讼中也无法得偿所愿。2004年2月22日,最高法院的第二小法庭接受了渡边的抗辩理由,裁定宗门败诉。
以上的3个诉讼,都曾经针对身为宗门法主的日显有否施与惩戒处分的权限这一问题,进行了一番争论。追根究底,问题所涉及的,是关於日显是否是接受过所谓“血脉相承”的正统法主。可是上述诉讼的法庭一律认为这只是“宗教上的争议”,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争议”,而“裁判所法”第3条明载了法庭的裁判权是只限於审理“法律上的争议”的,为此拒绝对这问题作出任何裁定。
日本宪法第20条确保“信教的自由”“政教的分离”,禁止国家政权,包括法庭等司法机构,对宗教的介入和干涉。法庭的决定合乎了第20条所订的原则。这3起诉讼,全被法庭视为宗教上的争执,宗门的索求因此全被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