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事――常識與非常識 – 供養

戒名 塔婆 供養

<供養>

葬禮最近成了日本傳媒的熱門話題。其中,對僧侶的「佈施」或「禦供養」 更是問題中備受爭論的焦點。讓我們在此探討一下「供養」在佛法上的意義。


對真正受持佛法的人做供養的功德無量
不可供養惡僧,經典裏明確指定
 佛教早期的歷史,曾有「四事供養」之說。原本,出家的僧侶要專注于修行,無法自謀生路,生活全靠在家檀越的佈施來維持。可是供養也要看對象。確保接受供養的是真正的出家僧侶是必有的前提。在現時的日本,僧侶攜妻帶子已成慣例。類似印度古時出家的僧侶在日本已無法找到,因此佈施的概念也大異其趣。

 另外,僧侶又有「三衣一缽」之稱,意指僧侶穿著的三種法衣以及充當托缽、食器的一個缽。這簡單的一詞舉僧侶僅有的物品為例,闡明僧侶應有的樸素生活。可是歷史上卻不乏因為接受供養而變得富裕的僧侶,他們有的甚至連居所土地都得自信徒的供養。根據釋尊的教誨,本來除了雨季,僧侶必須周遊各地勤奮地修行。但是僧侶厭煩那種苦行,毫不猶豫地定居於某處。這是僧侶墮落的開始。經典明記,絕對不可供養這類僧侶。大般涅磐經有此一節∶「若優婆塞知是比丘是破戒人不應給施禮拜供養。(中略)若於僧中有破戒者,不應以被袈裟因緣恭敬禮拜」。

 大聖人也教示∶「設使作功德,所供養者如非真實之人,只成得大惡,不能為善。縱或誠心不足,且是少許物品,然供養於真實之人,其功則大。何況有厚志,供養於真實之法者乎!」(御書1683頁)不論至今積聚了多少功德,如果供養的是惡人或邪法,將反成大惡,沒有功德善根可論。相反的,縱然對佛法完全缺乏認識,如果為佛或真正的佛道修行者供養,供養之物即或是多麼微不足道,其功德將是宏大無量的。何況,憑著強盛的信心,供養「正法」(法華經、妙法)的人,其功德是無法衡量的。

供養的本義是為了「讓一切眾生受益」
 又,「若養謗法者,則其斷佛種之命得繼」(御書1545頁)――日蓮大聖人作品中的這一節明確表示,絕對不可供養謗法的僧侶。文中強調,就供養的前提而論,必須嚴加區別是為廣宣流布奉獻一身的真正僧侶與否。大聖人常常教誨∶「得難得之人身,有幸出家,學習佛法而不責謗法,終日徒事遊戲雜談者,是著法師皮指畜生也。雖藉法師之名渡世養身,一無法師之義,是盜取法師名字之竊賊也。可恥!可怖!」

 在《白米一俵禦書》中大聖人還教示,一切財寶中以生命為無上之寶,所以為佛供奉生命,將積聚成佛之因。這裏所顯示的是,成佛全憑自身的「志向」。由此可見,最為切要的是供養者的「志向」,以及其供養的對象。

 猶如大聖人在眾多作品中所教示的,在末法的現代,供養法華經行者的功德,比供養佛的功德還要宏大。由於「法「是生命的根源,供養為「法」而戰的「人」是難能可貴的。為法華經行者供養是大慈悲之舉,因這是「利益一切眾生之故」(御書1545頁)。

(摘自日蓮正宗青年僧侶改革同盟《法事――常識與非常識》,由潮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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