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認識宗門的腐敗和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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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認識宗門的腐敗和墮落

1 宗門會腐敗和墮落,令人難以置信

那些難以接受日蓮正宗墮落和腐敗的事實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的原因,那就是他們對僧侶都深懷敬意,認為他們是正直和崇高之人。一般都相信“僧侶是誓願獻身於嚴格行學的人。他們在信、行和學方面顯然遠勝於俗家弟子,應該得到我們充分的尊敬。他們會墮落和腐敗實在令人難以置信。”
正是這樣被誤導的尊敬,使人未能認識到僧侶也跟凡夫一樣,有缺點和慾望。成為僧侶併不會使他們的信心自動增強,行、學也不會因此就更好。既然日蓮正宗的僧侶被允許結婚生子、擁有自己的產業、食無禁忌等,他們的情況就更是如此了。他們無須放棄俗家的生活。
大聖人併沒有在任何著述中教示僧俗有別。一個人的佛性有多強,能從御本尊那裡得到多少功德,並非決定於其地位或智力有多高。日蓮大聖人在御書中清楚說明這一點:“‘……可是,聖人所唱題目的功德,跟我們所唱題目的功德會有怎樣程度的不同呢?’其實這是沒有勝劣之分的,其原因是愚者所持的黃金跟智者所持的黃金,以至愚者所燃點的火跟智者所燃點的火是沒有差別的。可是,違背此經的心意來唱誦的話,就會有差別了。”(白話,《覆松野書其一》,別名“十四誹謗抄”)
換言之,大聖人清楚地指出,要攝取御本尊的功德和力量,有賴於一個人正確的信心和修行。這就意味著有正確的信心和修行的俗家弟子,就是日蓮大聖人的真正弟子,而且會得到御本尊的功德;反之,即使是僧侶,若是違背大聖人的佛法,則是謗法者,併將得到自身的身口意的果報。

2 佛典中告誡將有惡僧出現

在佛教史上僧侶謗法的實例比比皆是。在釋尊的時代,有邪惡的提婆達多一心想謀害釋尊同時造成佛弟子之間不團結。在佛典中有很多關於末法出現邪僧,由於貪婪與傲慢,而謗法和迫害真正的佛法修行者的警言。
日蓮大聖人在《立正安國論》中教示:

“可是,這些法師卻已變得諂曲,迷惑人倫……《仁王經》說:‘諸惡比
丘,多求名利,於國王、太子、王子前,自說破佛法因緣、破國因緣。其
王不別,信聽此語,橫作法制,不依佛戒。是為破佛、破國因緣’。

《涅槃經》說:‘菩薩,於惡象等,心無恐怖,於惡知識,生怖畏心,為惡象
殺,不至三趣,為惡友殺,必至三趣’……

《法華經》說:‘惡世中比丘,邪智心諂曲,未得謂為得,我慢心充滿,
或有阿練若,納衣在空閑,自謂行直道,輕賤人間者,貪著利養故,與白
衣說法,為世所恭敬,如六通羅漢’……

《涅槃經》說:‘我涅槃後,無量百歲,四道聖人,悉復涅槃,正法滅後,
於像法中,當有比丘,似像持律,少讀誦經,貪嗜飲食,長養其身,雖著
袈裟,猶如獵師,細視徐行,如貓伺鼠,常唱是言,我得羅漢,外視賢善,
內懷貪嫉,如受啞法,婆羅門等,實非沙門,現沙門像,邪見熾盛,誹謗
正法。’

由這些經文來察看世間,確實如經文所說一樣,如果不責誠誡惡僧侶又豈
能成就善事呢?”

在上述的御文中的最後一句中,大聖人教示說,重要的不只是認清這些惡僧,而且還要譴責他們。今天,在佛典中所預言的惡僧已經顯現為以日顯為首的日蓮正宗聖職者們。SGI恪尊日蓮大聖人的嚴格教義而奮起,以阻止他們的惡行。

3 日本的佛教寺院和僧侶特有的歷史發展

顯然的,僧侶既不特殊,也不是不會墮落。相反的,在日本的佛教史上,一再顯示出僧侶受到一貫的墮落和腐敗之風所感染。
以下的歷史性觀點為了解日蓮正宗的墮落和腐敗提供了很好的背景。

3、1 強烈依賴財富和權勢

佛教自公元6世紀傳入日本到12世紀末為止,佛教信仰是以朝廷和貴族為主。與土生的神道相比,佛教被認為無論在精神或文化上都比前者來得深厚。一般平民百姓難以接觸到佛法,更別說修行了。
有財有勢的貴族支持興建廟宇以及聖職者的生計。當時的廟宇主要是祈禱國家的太平與繁榮的場所。此外,僧侶主要的角色就是給貴族舉行葬禮,以及祈求祖先成佛。
終於在鐮倉時代(1185-1333)開始,一般百姓才逐漸信仰佛教,佛教也興盛起來。可是日本的佛教寺院和聖職者顯然有著強烈依賴財富和權勢的歷史。這種傾向甚至在佛法廣泛流傳民間之後仍然延續下去,至今依舊很顯著。
另一方面,統治者一直都認為宗教是團結民心和對他們加以控制的一個重要手段。這就是佛教聖職者和當權者之間一開始就存在的互相利用的關係。
不用說,當佛教依靠財富和權勢,併受其所控制的時候,其信仰的真正精神便會喪失,同時聖職者的腐敗墮落開始滲透進來。日本的佛教歷史背景讓我們明白到在過去財富權勢對日本的佛教聖職者的腐敗有著強烈的影響。
令人遺憾的是腐敗的根還留存在日蓮正宗內,聖職者視追求財富權勢和玩樂為出家的目的。

3、2 強行確立上下差別的關係

在江戶時代(1603-1868),德川幕府為了控制百姓,不讓他們起義,實行一套強硬的上下關係之分的法規,將上至封建領主、武士,下至市民與農民的上下關係詳細加以規定、世襲化,併持久地固定下來。在這個制度之下,若有一人反抗法規,連帶其所屬的組織的所有的人都得負起責任。同時,也創造了各級的權力,徹底貫徹支配和服從的關係。
結果,強烈強調只是一方面,即只是臣下對主君、孩子對父母、年少的對年長的絕對服從的義務。換言之,擁有權力的是強者,而弱者只有承擔義務。這樣的上下關係的制度和絕對服從也滲透入佛教聖職者,且遺留至今,以致僧侶有不同的等級,而每一級又各有不同的地位、權力和權利。
日蓮正宗也難免此不良影響滲透到日蓮大聖人佛法的核心。從目前的宗門內的僧侶所透露的,就可明白到這樣的上下差別關係的權力體制仍然嚴格地在宗門內實行。不同層次的權勢力量,都在日蓮正宗內實行,最高為法主,最低為俗家弟子。
日蓮正宗所主張的“僧俗師弟義”跟大聖人的尊敬生命尊嚴和人人平等的教導背道而馳,它主張僧侶為師匠,俗家為弟子。另外還有“法主絕對論”和“法主信仰論”。
由於有如此根深蒂固的權威的信仰和實踐,難怪宗門的僧侶對俗家持著極其衊視的態度。

3.3 檀家制度

基督教在16世紀中葉傳入日本,併迅速在人民之間盛行起來,連領主當中也有很多接受洗禮。發誓只對神絕對服從的基督教徒們的存在,對作為封建領主和德川氏想要確立的徹底服從和奠定固定化社會的德川政權而言,形成一大障礙是不難想象的。
1614年,幕府下令所有基督教傳教士離開日本,1639年又發布鎖國令,截斷了海外基督教影響流入日本的途徑。在國內,德川幕府設立了一個全國性的檀家制度,作為根絕基督教的手段。
所謂檀家制度就是使佛教寺院掌握全民戶籍,其中包括出生、死亡、婚姻、職業、旅行、地址等等資料,而且必須保持新資料。每一戶人家都必須向一間寺院登記戶籍。這一來,檀家制度無意中也保證每一間寺院都有屬於自己的大批檀徒(即向寺院登記的俗家弟子)。得到檀徒固定的供養,聖職者們只要有主持喪禮和法事,便能夠過著舒適的生活。
此外,結婚、搬遷、旅行等等都得事前得到所屬寺院的認可。因此,佛教寺院實際上變成德川幕府的權力行使的機關,被給予權勢去處分任何不服從的人。久而久之,聖職者的力量愈來愈大,以至俗家弟子批評聖職者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

在每一個佛教宗派里,本山(即總寺)和末寺(即分寺)之間的關係固定不變。每一間寺院的地位和僧侶的階級是硬性保留和被遵守。各派佛教僧侶被禁止將自己宗派的教義傳授給他宗的信徒,即禁止布教、與他宗的信徒進行法論,或建新的寺院。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聖職者能通過兩種途徑來宣泄他們的精力。一是致力於鑽研教義,一是一頭栽入墮落的泥沼里。遺憾的是,更多是選擇後者。這就造成一般人都輕視佛教,認為它只是儀式化的宗教,只在舉辦喪事和祭禮時,才會接觸到。有人甚至叫它做“葬禮佛教”。
檀家制度後來被廢除了,而且人民也有了信仰的自由,但是在檀家制度盛行的那數百年內所形成的心態仍然支配著今日日本的僧侶。為了保住自己的信徒,僧侶們便大力提倡“依賴性信仰”。他們不鼓勵俗家弟子從事佛道修行,於是後者一遇事就到寺院作一大筆的供養,拜托他們為其祈禱。
事實上,為死者起法名、作塔婆供養和舉行忌辰法會,每逢中元就叫信徒來寺院掃墓等做法都是旨在收取信徒的供養。在佛典中沒有一句有關周忌的記述。為死者唸經、起法名,這些習慣並非佛教所有。
這個歷史背景讓我們對日蓮正宗僧侶的墮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檀家制度下所提倡的聖職者的權威主義,以及對俗家的支持和供養的過度依賴性仍舊十分活躍於今日的宗門內。
由於創價學會的創立以及其會員致力於宣弘大聖人的佛法,才有今日1200萬會員在128個國家內修行大聖人的佛法的非凡發展。宗門得到俗家弟子的慷慨供養,樂得將艱辛的弘教奮鬥留給創價學會和SGI的俗家弟子,自己則終日沉溺於各種玩樂之中,悠閒度日,喪失了信心的精神。
日蓮正宗的僧侶擁有跑車和鄉村俱樂部的會員證,或者在卡拉OK酒廊飲酒作樂,喝得酩酊大醉,忘了自己僧侶的職責和日常的勤行和唱題是司空見慣的事。這種行為頻頻發生,由俗家弟子報告上來,已達到忍無可忍的地步,宗門覺得事態嚴重,於是在1990年8月的日本全國教師指導會上,宣布綱紀和自肅規准,要求宗內全體僧侶徹底執行。這是在宗門問題爆發前不久的事。
另一方面,宗門面對俗家弟子提出改變作風的忠告,越發變得傲慢無理,視如此誠意之舉為不順從。

3.4 允許僧侶結婚

1868年,日本實行明治維新,開始了日本的現代化。明治政府有意立神道為國教,他們想方設法令佛教僧侶全面墮落,以求達到破壞佛教的影響力。例如,明治政府頒布公文,指明佛教僧侶應被容許隨心所欲地蓄發、結婚、吃葷等。結果,僧侶們紛紛娶妻成家,過著世俗的生活。像佛教聖職者這樣能成家的,日本可說是絕無僅有。
日蓮正宗僧侶也開始結婚,沾上塵世的習俗。這一來,他們變得越發為養家、提供舒適的住所、照顧子女的教育和金錢上的需求等事情操心。宗門僧侶對物質和世俗的慾望的追求,以及有家室是促成墮落的主要因素,這是在所難免的。
時間一久,僧侶們培養自己的其中一子,併安排他繼承自己的職位竟形成了一種風氣。僧侶的地位和繼承要職在日蓮正宗內往往受到裙帶關係所影響。
此外,僧侶的家屬即使不是僧侶也好,也自以為身份比俗家弟子高,態度顯得傲慢,瞧不起他們。

4 妒嫉和傲慢

創價學會和SGI的出現使大聖人佛法重獲光芒,並且使它得以廣泛地在日本以及世界上弘揚開來。這是不爭的史實。
創價學會和SGI締造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大規模的廣宣流布運動。在池田會長的領導之下,大聖人佛法從日本向海外宣弘,不到40年光景,已經深深植根於128個國家和地域。若將各國的不同語言和文化考慮在內,這實在是非同小可的成就。
單就將日蓮大聖人的御書準確無誤地翻譯成多種語文,同時不喪失原有的精神和原意,已經是一項龐大的工程。即便如此,若跟宣弘大聖人的佛法,使大聖人的佛法在人們對日本宗教和團體感到不安和存有誤解的社會中被加以接受這艱巨的工作相比,還是來得遜色。然而,處在種種不利的情況之下,不可能的事也達成了。這全都有賴於俗家弟子的奉獻與忘我的奮鬥得來的,尤其特別是池田大作SGI會長。
池田會長在以日蓮大聖人的人道主義精神的教義為基準所領導推動的和平、文化與教育運動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受到表彰,至今已獲得世界各地所頒發的95個名譽公民和58個名譽博士榮銜,以及236項特別獎狀章。
此外,各國的SGI組織也因對自己的國家和人民所作出的傑出貢獻,而獲得許多獎章和表揚。這些獎章和認可清楚地反映出SGI會員和池田SGI會長通過努力不懈和慈悲的修行及貢獻,而贏得社會的深深信賴和尊敬。
跟俗家在推動廣宣流布方面所取得的大成就相比的話,宗門的成就完全微不足道。當我們考慮到宗門的聖職者對僧侶在上俗家在下的差別所持有的強烈信念時,就不難明白宗門何以會如此妒嫉俗家弟子,對他們是既傲慢又衊視。

5 態度傲慢且對多樣化和迅速變遷的世界缺乏敏感度

隔離在自己舒適的世界里,日蓮正宗的聖職者失去了與外面迅速變遷、文化與習俗多樣化的世界的接觸,這就是儘管世界民主和人權運動日漸壯大,宗門卻始終無法了解和接受僧俗平等的原因之一。
他們傲慢地執著於自己保守的作風和思想,不理人們的文化和習俗,有時甚至無視和觸犯法律。
這種麻木和傲慢專制的態度也是何以日蓮正宗的僧侶成了許多非法問題和社會問題的焦點。其中一些例子如下:

1 日蓮正宗在韓國將非法所建的寺院偽裝成一所福利設施之事被揭穿之後,引起當地居民的抗議,韓國當局最後全面取消宗門的變更用途為宗教設施。

2 富士宮警署以大石寺墓園內非法設置約1350座墓地而提控日蓮正宗。

3 總本山大石寺和許多末寺的僧侶被發現不法扔棄大量已故學會員的遺骨。

4 3名宗門僧侶因在韓國違反“外為法”而被判有罪。他們是為了建寺院而非法攜帶巨款入境。

5 經過6年半的官司,巴西的一個法庭判日蓮正宗企圖非法占據一座屬於巴西SGI會員們的建築。日蓮正宗的僧侶和他們的信徒被逐出該建築。

6 3名日蓮正宗僧侶作為先遣隊到非洲的加納籌備寺院開幕時,遭到當地警方盤問一小時。盤問是因當地媒體對日蓮正宗在日本和其他國家所進行的可疑活動作了許多負面的報道而起。由於這個演變,日顯取消了訪問加納的計劃。

7 日蓮正宗僧侶,也是日顯的高徒的後藤信和涉嫌與兩名14歲的少女發生關係。他向警方認罪。後來後藤再度被控強姦一名16歲的少女。

8 阿根廷的宗教事務部基於以下兩個理由,禁止日蓮正宗在阿根廷的一切宗教活動:

a) 駐在阿根廷的日蓮正宗僧侶在其當地的機關報上刊登說話,指諾貝爾得獎人特麗莎修女是將人引入地獄的魔。這番話被當地的媒體廣泛報道,進而演變為一個社會問題。
b) 日蓮正宗在未經有關當局允許之下,在當地設置布教所。

9 法華講員(日蓮正宗信徒)在東京地方法庭告一名日蓮正宗僧侶欺騙。該名僧侶曾答應若他能捐獻300萬日園,便委任他為幹事,可是事後卻失信,這名法華講員於是向警方報案。
10 日蓮正宗僧侶在加納觸犯當地法律的事情在《加納時報》上被大肆報道。加納首都阿克拉的法庭判決一個根源於日本的叫做日蓮正宗的佛教宗派之寺院所在之土地為Beatrice Oyoe Quatey太太所擁有。法庭也諭令辯方永遠不得與那塊土或土地的任何一部分有任何關係。法庭諭令辯方賠償100萬塞迪(貨幣單位)給Beatrice Oyoe Quatey太太,作為非法侵入她的土地。此外也得付150萬塞迪的損失。法庭說辯方也承認當他們在開發那塊土地時,Beatrice Oyoe Quatey太太曾因他們非法侵入她的土地而阻止他們這樣做,可是他們置之不理,於是這件事便被呈交給Amasaman地方立法機構處理。